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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学院图书馆效能建设制度

明学院图[2008]3

 
 

 

(一)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第九条“高等学校应设立图书馆工作委员会,作为全校文献信息工作的咨询和协调机构”的规定,为规范我院图书馆工作,实现管理科学化,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图书馆工作委员会在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学校文献信息资源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咨询和监督实施。

第三条  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的成员由分管图书馆工作的副院长、各系()主管教学或科研的主任及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学生代表组成。

第四条  图书馆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一人。主任委员由分管图书馆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图书馆馆长担任。

第五条  图书馆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图书馆,办公室主任由图书馆副馆长担任。主任委员主持全面工作,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办公室主任开展日常工作。

第六条  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1.帮助规划图书馆工作;研究讨论学校文献信息资源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反映师生意见和要求,向学校和图书馆提出改进图书馆工作的建议。

2.审议图书馆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经费预算等,听取图书馆馆长的年度工作报告。

3.制定(审议)全校文献信息资源建设方案,在业务工作和资源配置上,对各系资料室进行指导与协调。

4.加强图书馆工作委员会与师生之间的联系和沟通。

5.受院长委托,对全校文献信息资源建设中的重要问题进行专项调查研究,提出咨询报告;组织有关人员参与文献信息资源的采集和建设工作。

第七条  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成缩短任期时,须经院长批准。图书馆工作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如因人事变动等需要调整时,由有关单位提名,报主任委员审定。

第八条  图书馆工作委员会委员要关心图书馆和资料室的工作,积极反映广大师生员工意见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推动图书馆工作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

第九条  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每学年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第十条  本章程由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通过实施,并负责解释。

 

 

(二)部门与岗位职责

1. 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是图书馆行政、业务综合性办事机构。其任务是做好日常行政工作,保证图书馆业务工作和其它工作的正常进行。其职责是:

1)贯彻执行馆长有关行政方面的指示和决定,安排会议,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工作。
     (2)负责起草全馆的综合性行政工作报告、工作总结、计划、实施方案、通知、通报、会议纪要,制订有关规章制度。
     (3)处理和协调各工作部门的关系,收集、整理、分析上下各部门的管理信息和业务工作情况。
     (4)负责记录、收集业务信息和档案管理,执行考勤、呈报和津贴发放工作。
     (5)负责行政和业务用品的采购供应、门窗水电等公共设施的安全、消防检查与维修联系。
     (6)负责各类财产管理、统计及年报工作等,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7)负责编印《金舟》和《读书》墙报,宣传新书信息、工作动态、图情知识等。

 

2.采编部职责

  采编部是图书馆文献采集、分类编目、加工整序业务工作的部门。其职责是:

 1)根据本馆的性质任务、读者对文献的需求和馆藏基础,制订采访计划,通过各种渠道,有目的地收集各类文献资料(含电子出版物)。
  (2)合理使用经费,统筹安排各类书刊文献资料经费的使用比例,做好选书查重及补缺、补漏工作。

     (3)广泛听取并调查读者的意见和建议,调查分析读者借阅倾向及图书利用情况,建立完善的采访体系和馆藏结构体系。
     (4)建立及完善采访数据库,数据的套录、转换与出口,图书验收、数据和清单移交、报帐等。负责网页“新书通报”内容的组织与更新。
    (5)负责中、外文书刊的分类标引、编目和书目数据的审校工作等。
  (6)负责图书的后期加工(贴书标、磁条和打印等)、定单录入、图书典藏、移交送达,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3.技术部职责 

系统技术部是图书馆运用现代化技术设备和网络技术为读者服务的业务工作部门。其职责是:
  (1)管理和维护图书馆文献管理集成系统,经常检测网络运行状态,确保网络系统和各工作站安全正常地运行。

     (2)负责数字图书馆的建设、开发与维护。数据库、磁盘阵列及其它现代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3)负责各电脑终端应用软件和硬件的日常维护,为全馆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技术保证。
     (4)计算机安全使用教育和自动化业务培训。 
     (5)图书馆网页的制作与维护。借书证的制作、发放和补证工作,提高时效性。
     (6)负责电子阅览室的管理与开放。做好消防、安全与卫生工作等。 

 

4.文献检索教研室(参考咨询部)职责 

文献检索教研室(参考咨询部)是图书馆向读者提供参考咨询、情报服务、宣传教育的综合业务部门。其职责是:

1热情接待读者,解答读者(含网上)的各项咨询问题,代查代检,并做好咨询登记和咨询内容记录。

2)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政治与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术动态,随时收集积累有关资料,提供有关部门和个人参考。

3)负责文献资源的专题开发、科技查新等服务,建立特色数据库。

4)对我校的重点科研项目进行定题跟踪服务。

5)负责全院《信息检索》课程的教学和组织工作。

6)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及其他布置的工作。

 

5.流通阅览部职责 

流通阅览部是向读者提供文献资料流通、现刊现报、过刊过报阅览服务的工作部门。其职责是:

1)外借书库职责  

   ①负责图书的借还,解答读者问题,进行阅读辅导。
   ②组织上架、整架、倒架、图书清点工作。
   ③按照规定进行有关赔、罚款处理。
   ④组织验收新书、修补破损图书,统计当月、年工作量等。
   ⑤负责书库安全、卫生维护等。

⑥负责古籍的鉴别、整理、修复、分编、建库工作,做好古籍的保护、借阅工作。 
2)现刊(报)阅览室职责  

①负责报刊的选订、验收、分编、上架、补缺工作,保证资料的连续和完整。

②确保开放时间,协调、管理学生协管员工作。

③做好读者量统计、报纸的装订和杂志合订前的整理与分编工作。

④协助读者检索资料,解决读者咨询问题。
⑤管理阅览场所,维持阅览室秩序。
⑥搞好安全、卫生和其他交办的工作。

3)过刊(报)阅览室职责 
①负责过刊过报的管理、借阅、读者量统计工作。
②负责年度过刊合订本的的接收和数据录入加工入库工作。
③负责复印、登帐和钱款的催还工作。
④参与期刊管理自动化建设。
⑤负责阅览厅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⑥负责阅览厅的安全、卫生和其它工作。
 

二、首问责任制度

为切实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解决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现象,从读者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地方做起,坚持“读者第一、服务育人”宗旨,转变工作作风,为教学和科研服务,决定从今年起实行“首问责任制”。现规定如下:

1.首问责任制是指图书馆的领导、部门主任和员工在接到诉求对象(读者、部门主任和员工)要求服务、解决问题等事项时,首问责任人负有解答、办理、联系相关部门的责任,并尽可能解决、办理读者提出的有关问题、事项和要求。

2.第一个与诉求对象见面的图书馆工作人员就是“首问责任人”。图书馆内部工作的落实和解决,要根据职责找准首问责任人。视事项大小情况,决定是否填写《三明高专图书馆首问责任制实施申请表》,按程序尽快办理事项、解决问题。

3.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诉求对象,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处理,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推诿、刁难;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应将诉求对象引领到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若责任人不在,则应主动帮助联系,或承诺向责任人转告。因客观条件所限或一时半会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认真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以免影响图书馆的整体形象。

4.根据岗位职责分工和“谁分管谁负责“的精神,认真负责地履行岗位职责,做到有问必答,有事即办,办事定有结果,真正使诉求对象走进一个门、找到一个人,事情能办成,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5.上情下达准确到位,下情上传及时无误。要做好文字记录,及时汇报和落实承办人,承办人要将承办结果记录上表并反馈给诉求对象。

6.馆领导和首问责任人要负责督办并检查结果。部门之间、干部职工之间要互相监督提醒。拒绝承办、承办不力或态度恶劣以致于影响工作和形象而遭到投诉者,要追究相应责任,并与年终考核挂钩。

 

三、服务承诺制度

1、图书馆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为加强图书馆的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使图书馆真正成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特制订本规范。

1.爱岗敬业,遵守制度,为人师表;

2.准时正点,坚守岗位,认真负责;

3.积极主动,态度热情,有求必应;

4.讲话文明,语言和蔼,以礼待人;

5.操作规范,管理科学,秩序井然;

6.穿着整洁,打扮得体,举止端庄;

7.严格管理,公平待人,不卑不亢;

8.整齐有序,卫生清洁,环境优美。

2、文明服务规范

1.礼貌待人。热情主动地接待读者,使用文明语言,不与读者争执,不评论读者,机器设备出现故障或工作出现差错时主动向读者说明情况、表示歉意。

2.为人师表。仪表端庄,举止大方,严以律己,不在工作岗位吃零食、闲聊、大声说话、会客等,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爱岗敬业。办理手续快速、准确,尽量缩短读者的等待时间,出借图书要认真检查是否有撕页、圈划、污损等现象,保持书架整齐,经常巡架,减少工作差错,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4.关心读者。阅读指导要积极主动、耐心细致、有问必答,尽力帮助解决读者在借阅书刊方面遇到的困难,虚心听取读者的意见和建议。

5.加强管理。保证开放时间,专心做好日常工作,严格执行制度,认真检查证件,对违纪读者要耐心批评教育、按章处理。

6.优化环境。维护图书馆的工作和服务秩序,保持清洁卫生,走路、说话不干扰读者,为读者营造一个优良的学习和研究环境。

 

四、限时办结制度

校内各部门、各单位或个人向本馆提交的请示、报告或需要办理的事宜,本馆原则上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5个工作日内必须给予明确答复。答复意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必须符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图书馆规章制度;必须态度明确,用词准确。杜绝办事拖沓懒散、答复含糊不清。

五、否定报备制度

对服务对象到本馆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员经过认真检查核对,认为该事项违背学校的相关制度和图书馆规章制度,予以否定,但要按学校的要求填写《不受理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存档备案,一份送给以书面形式告知服务对象。

六、绩效评估和绩效考评制度

认真落实学校制订的绩效评估和绩效考评制度,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本馆工作人员的业绩,并与学年工作考评、年度奖励和评先评优相挂钩。

七、效能责任追究制度

1.对不认真执行院党委、行政和本馆的决策部署贻误工作的本馆工作人员,按规定程序给予效能告诫直至党政纪处分。

2.对不作为、乱作为、或违反学校效能建设制度的本馆工作人员,按规定程序给予效能告诫直至党政纪处分。

3.对故意刁难、打击报复服务对象或吃、拿、卡、要、报的本馆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本制度由图书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08910日起正式实施。

                                                           

                                                     三明学院图书馆办公室